淮安市振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振达新闻

淮安市振达钢管场地环境初步调查公示报告

2019-12-3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政发[2016]169 号),以及根据淮安环境保护局 2018 年 8 月 14 日发布的《关于召开淮安市悌让环境重点监管工作推进会》的要求,参照《北京市重点企业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暂行)》(2018 年 5 月)、《在产企业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及其它相关法规法律要求,淮安市振达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瑞超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场地使用现状及相关资料,识别企业重点区域,分析场地各厂区或工段潜在污染因子,对企业土壤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本次监测结论 
   通过对淮安市振达钢管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进行的初步调查,参照场地现有用途为在产企业,除个别值偏高外,场地内场地内采集的所有样品均符合相关筛选值或限制标准,环境风险可接受,但需进行长期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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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达钢管场地调查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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